【來文公告】檢送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第八屆人才培育獎助生養成辦法

一、依據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人才培育養成辦法》辦理,辦法詳見附件一。
二、申請條件: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慈濟大學、慈濟科技大學不限科系升大三學生。
(二)、在校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8分以上,操行達80分以上且在學期間無不良紀錄,畢業後有意願至本會服務者。
三、申請流程:
(一)、初試:申請者應檢附《人才培育養成獎助生申請表》(詳見附件二)及成績證明、教師推薦函、學生自傳及學習計畫,由貴校統一收件於4月21日前交予慈濟大學媒體製作暨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慈大媒體中心)進行資料審查及口試。
(二)、複試:慈大媒體中心應於4月28日前提供初試推薦名單至本會,由本會進行複試,含資料審查、口試及四週見習觀察。
(三)、遴選錄取者,應參加拜師見面會,並同時完成簽約。
四、今年度本會可接受申請之中心部門共有:新聞內容報導中心、廣播內容創作中心、平面內容創作中心、節目內容創作中心、戲劇內容創作中心、媒體整合中心、影響拓展中心,詳見附件三。
五、敬請貴校協助公告、鼓勵學生踴躍申請。